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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的B2证未上交 准驾不符被罚2000元记12分

  一名B2证望江籍驾驶员李某因违法降级驾驶证成C1,携带未被收取的B2驾驶证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从事营运运输,在行驶至沪渝高速安庆大桥收费站时,被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依法查获,驾驶员在明知故问下编造谎言掩盖事实,民警通过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最终李某民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从事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驾驶证被依法扣留。

  11月7日,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大桥收费站执勤时,10时45分,一辆车牌号为赣C8885重型仓栅式货车缓缓驶入收费道口,民警例行检查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手拿一本“B2”准驾车型驾驶证及一本行驶证交由民警,民警通过警务通对驾驶证进行核查,发现显示是“C1”证,民警随即扣留车辆将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大队处理过程中,驾驶员先拒不承认这本“B2”证是他的,民警经过鉴定,这本驾驶证确实有效,再通过公安网查询,李某民有过一次降级的记录,现状态是“C1”证。事实查清之后,驾驶员李某民道出了原由:他从事运输服装工作,因之前驾驶证扣了6分状态下,前年抢红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当地交警扣了6分,驾驶证记满12分,做了降级处理。但当地处理的民警未将“B2”证收回,再重新考取驾驶证需要时间和精力,便存在侥幸心理揣着“B2”证继续跑运输。

  民警根据有关规定,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从事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依法收取“B2”证予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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