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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学校食堂等将建成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11月9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按照《安庆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记录“进货、贮存、运输、销售”等全程质量安全信息,是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进货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还要建立完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进货查验记录,尤其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原料与预包装食品、调味料应做到100%可溯源;贮存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规定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运输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记录运输相关信息;销售环节,餐饮服务单位应如实记录所加工食品的名称、数量、加工日期等内容。

  方案要求,企业应当真实记录采集的信息,记录的信息应能全面反映食品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实际情况。信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今年年底前,各地要选择部分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作为试点单位,推动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019年10月份前推动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完成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逐步推动其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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