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出租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规定,为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有效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经营者的影响,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启动了我市出租车运价与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出租车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5元调整到1.6元,出租车起步基价、空驶费、等候费、夜行费、通行费等仍现行规定执行。出租车车公里租价自2018年11月12日零时起调整,同时出租车计价器亦于11月12日开始调整。
市物价局将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质监局认真做好出租车车公里租价调整工作,加大宣传和检查工作力度,确保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