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的强有力攻势,今年1月至10月,安庆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83件267人,批捕68件209人,分别占总批捕数13.28%和22.23%,受理数、批捕数均居全省第一;受理审查起诉涉恶63件391人,起诉60件341人,判决15件,扫黑除恶的规模效应和初步成果得到显现——
重拳出击——
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行动。斗争伊始,我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从严从快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涉恶涉黑犯罪案件,极大鼓舞了士气。
今年6月,由宿松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凡、付齐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杨凡、付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零6个月、13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其余25人分别被判处8年零2个月至9个月不等的刑罚。至此,这个为害一方多年的黑恶势力团伙被彻底摧毁。
从2013年起,杨凡、付齐先后纠集张超、许修政等人长期盘踞在宿松县、湖北省黄梅县等地区,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成为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的一颗“毒瘤”。公安机关对杨凡、付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及时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严格把握法律界限,确保了案件顺利办结。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安庆市检察院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玫帆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十大重点打击对象,坚持重点案件重点抓,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有力攻势。
今年1月至10月,安庆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83件267人,批捕68件209人,分别占总批捕数13.28%和22.23%,受理数、批捕数均具全省第一;受理审查起诉涉恶63件391人,起诉60件341人,判决15件13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5件64人,起诉两件35人,判处一件27人,扫黑除恶的规模效应和初步成果得到显现。
强化职能——
形成合力坚持打狠打准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肩负着重要使命。
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把专项斗争列为“一把手工程”,第一时间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坚持把握主业,通过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职能,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桐城市吴某某以开设电子商务公司为名义,纠集社会无业青年十数人,通过放高利贷、非法讨债、非法拘禁他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谋取暴利,充当“地下执法队”。这个团伙组织结构稳定,犯罪目标明确,作案手法残暴,严重影响了当地整体治安环境,社会影响恶劣。2018年3月1日,桐城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以吴某某为核心的这一黑恶团伙,这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桐城市批捕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宿松县检察院在办理洪百战等23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涉恶案件时,启动提前审查机制,帮助公安机关尽快掌握案件事实,巩固了关键证据并对案件准确定性,为从快批准逮捕涉案的16名犯罪嫌疑人奠定了坚实的证据基础。在审查起诉阶段,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审查起诉,从严、从快指控犯罪,犯罪嫌疑人洪百战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一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面广,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整体打击合力。”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为坤表示,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民行、控申、案管等部门衔接配合,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移送、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办结反馈等制度,构建了一体化的办案格局。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与配合,健全提前介入机制,做到挂牌督办案件全部提前介入、主动引导侦查,同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案发态势,共同商讨疑难问题,有效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尺度不统一而影响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力度和精度。
依法监督——
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目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各级检察机关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深入研判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及定性等问题,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严格法律适用,严把质量关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根据线索摸排方案要求,结合侦监、公诉办案职能,控告申诉举报职能、监所监管职能,深入摸排涉恶涉黑线索,取得了一定进展。截止2018年10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3件45人,立案监督涉恶案件6件16人,追捕涉恶犯罪漏犯11人,追诉涉恶犯罪漏犯14人。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还切实做到敢于监督、依法监督,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如迎江区检察院在审查甘某某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案件时,积极摸排线索,发现刘某某、金某某等4人也属于聚众斗殴的积极参与者,及时发出《补充移送起诉意见书》,督促公安机关对刘某某等4人予以追诉,并报至市扫黑办处理。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纵深发展,我市各地检察机关注意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既注重从普通刑事案件中发现黑恶势力,努力扩大战果,又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与纪检监察机关共同探索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保护伞”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目前,已梳理出保护伞线索2件2人移送至市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