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大观区法院对安庆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马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加强规矩意识,邀请了110名安庆市公安干警及20余名大观区纪检干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以最直观的形式接受廉政教育。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马某某任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科技科科长、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期间,在项目招标、设备采购、车辆入户手续办理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7.2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旁听人员通过了解被告人犯罪过程,从中深切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纷纷表示这不仅是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更是反腐倡廉教育课堂,常敲廉政警钟。
整个庭审持续2小时,全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法庭经合议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