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原本应在家好好休息,可桐城市新渡镇男子方某某酒后偏偏无事生非,驾驶摩托车到交通事故现场为他人强出头,哪知在现场就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12月2日下午2点左右,有人报警说当天上午在桐城新渡镇杨树店村道铁路涵洞附近,一辆大货车将涵洞限高杆拉倒,双方就赔偿数额一直协商未果,现报警请求交警前往处理。
交警到现场后经过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就在双方准备签字时,突然来了一辆摩托车,驾车的男子自称姓方,是大货车驾驶员的雇主,听说驾驶员开车出了点事,骑车赶了过来。听说双方已达成协议,方某某连说“不行,赔偿过高”,场面一时出现小小混乱。现场民警发现,方某某满口酒气,涉嫌酒驾。民警立即用酒精检测仪对其测试,检试结果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遂根据相关规定,带方某某到医院抽取静脉血,并将方某某约束至酒醒,其血液待司法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后再对其饮酒驾车行为进行处理。
经进一步查询方某某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摩托车逾期未审验。面对多项违法行为,方某某得知可能面临的处理结果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