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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现象依旧普遍存在 非机动车如此“任性”要不得

  最近几年,我市交警部门对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不断加大治理力度,毋庸置疑随着交通安全宣传的深入和治理行动的持续,宜城市民的交通文明水平不断提升,日常生活中路口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减少了,不过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仍存在一些交通陋习,其中比较严重的是逆行。近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处十字路口发现,非机动车逆行的戏码频频上演,不仅严重影响路口交通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图省事非机动车逆行非常普遍

  近日,记者走访发现非机动车逆行现象非常普遍,并且十分严重,特别是市民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期,也是逆行发生的高峰期,与此同时逆行也加剧了交通压力,造成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记者走访了解到,城区大部分道路上,非机动车逆行发生的位置主要集中在十字路口,最危险的逆行是发生在机动车道上,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和机动车抢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2月6日,记者途经湖心中路,看到湖心中路上非机动车成群结对地逆行,骑车逆行的人不仅有外卖送餐员,还有年纪不大的学生。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询问他们对于非机动车逆行的看法。

  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城区,非机动车特别是电瓶车逆行的情况司空见惯,自己也曾经逆行过,都抱有侥幸心理,当时以为逆行也不算什么大事,不过自己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好几次差点和逆行的自行车、电瓶车发生碰撞,多亏反应比较快,刹车及时,才避免了事故发生。

  市民黄先生告诉记者,“我觉得可能大部分人都骑车逆行过,不瞒你说,我就骑车逆行过。大家骑车逆行无非是为了节省时间,图个方便,不愿意绕路,特别是一些在外面跑业务的人员,比如外卖送餐员和快递员,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自然而然地在路上选择了骑车逆行。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骑车逆行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但是看到别人逆行,感觉自己不跟着干,似乎有点吃亏,还有点像傻帽似的;况且那么多人骑车逆行,不是有句话说‘法不责众’吗?也不会真的都会挨罚吧?”

  黄先生和王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大多数骑车逆行者的心态。

  记者经常路过湖心北路安庆九中附近,看到每当学生上、放学的时间,非机动车逆行的徒然增多。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姓张的学生,他坦言自己骑电瓶车逆行过,就是为了不绕路,比如在菱湖北路和湖心北路交叉口,要是正儿八经按照交通法规过路口,得等三个红绿灯,而逆行则只要等一个红绿灯,能省不少时间呢。

  “你不知道这是逆行吗?赶紧调头回去,这里不给逆行,逆行要罚款的。”记者经过菱湖南路和龙山路的交叉口处,一位执勤的交警这样耐心地劝阻一位骑电瓶车准备逆行的市民。

  记者路过集贤南路,发现此处骑非机动车逆行的人还是挺多的。记者停留了五六分钟,粗略数了一下,大约有十几人骑车逆行,其中外卖送餐员居多。

  非机动车逆行易引发交通事故

  众所周知,骑车逆行不仅违反交通法规,影响整个城市的风貌,更糟糕的是还会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10月31日的一天,记者就目睹了一起电瓶车逆行引发的交通事故:事发于湖心北路安庆九中附近路段,伴随着“轰”的一声响,一辆出租车和一辆逆行的电瓶车相撞,电瓶车和驾驶员当即倒地,看上去情况还比较严重。围观的市民中有人不禁感叹道:“这撞得有点厉害,看来以后骑电瓶车还是要老老实实遵守交通法规。”

  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每天早上都要早起上班,上班必经之路是天柱山东路,前段时间正好赶上连阴雨天气,骑电瓶车更加不方便了,那天自己穿着雨衣,视线有点被遮挡了,和一辆逆行的三轮车发生了刮擦,幸好无大碍,只是车子擦坏了点,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心里告诫自己以后还是要文明驾驶。

  12月7日清晨,记者在湖心北路和天柱山西路交叉口处,又目睹一辆电瓶车和一辆三轮车相撞,幸亏驾驶员没有大碍,只是电瓶车倒地有点受损,两名驾驶员原地等待交警处理。

  市民李先生认为,无论是非机动车逆行,还是其他交通违规行为,根本原因还是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意识不高,只要人人都遵守交通法规,相信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会随之减少。

  交警部门加强整治严查逆行

  记者在采访中不时可以见到这样的场景——有的市民骑电瓶车逆行面对着前来阻止的交通劝导员还振振有词,“我逆行怎么了?你又管不到我。”

  12月3日,记者在湖心中路和菱湖北路交叉路口处采访了宜秀区交警支队四大队一位正在执勤的方姓交警。他告诉记者,自己每天在路面执勤时见到的逆行非机动车较多,一旦发现会马上予以制止,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非机动车逆行这种情况基本上每天都会遇到,我们路面执勤的时候看到都会去制止并予以警告。我们有时候还会随机和骑车逆行的市民互换角色,为其穿上交警制服,让他们以交警的身份去感受一下。”正在湖心中路和菱湖南路路段执勤的交警支队二大队一位姓宋的交警这样说。

  随后,记者又来到安庆公安道路交通指挥中心,公安道路交通指挥中心交通秩序科副科长朱彬向记者介绍,针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主要在城市的主要路口设置交通违法整治点,并对电瓶车等各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对于逆行、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驾驶员现场予以罚款,对不愿缴纳罚款的,现场扣留车辆。

  记者从安庆公安道路交通指挥中心了解到,仅今年11月份市区共查处电瓶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1960起,其中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约占四分之一。

  朱彬告诉记者,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其次,采集电瓶车违法行为人头像、身份信息,通过后台进行比对,确认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予以实名公开;最后,在市区主要道路交叉口,摆放安全提示语、非机动车禁止逆行的警示语,明确非机动车驾驶员依法、守法驾驶车辆,同时在官方平台上,如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推送一些文明交通行车常识或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开展联合惩戒,增加威慑力,提高市民自身安全意识,并提醒广大驾驶员要依法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非机动车逆行违法行为,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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