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一大早,一名身怀六甲的女子盛某走进太湖法院立案庭要求起诉离婚。
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情况,为稳定其激动情绪,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立即将双方当事人带至诉前调解中心。
经了解,原告盛某与被告刘某婚后两人感情较好,但与公婆关系却不融洽,时常发生争吵,每次争吵刘某总是偏向于自己的父母,不问缘由的责怪盛某。盛某认为刘某不顾及夫妻感情,觉得委屈,于是不顾自己怀着身孕到法院诉请离婚。
立案庭专职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认为夫妻二人的感情并未破裂,存在和好的可能,遂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分析产生矛盾的原因,并对刘某进行批评教育,建议刘某要正确处理夫妻家庭之间的关系,缓和矛盾,承担起作为儿子和丈夫的双重责任。
最终,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扶着盛某回家养胎,并承诺会尽到自己作为丈夫的责任。盛某经过调解员耐心的疏导劝说也同意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