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家住枞阳县的曹新太致电《安庆晚报》热线:2017年6月,一名姓苏的包工头带着我和一些工友在大观区花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工地上干活。工程完工已有一年时间了,我仍有30000元工资被拖欠,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年
曹新太告诉安庆晚报记者,2017年6月至12月,他和一些工友在包工头苏某的带领下,在大观区花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工地上做瓦工。“工程完工已有一年时间了,我仍有30000元工资被拖欠。为此,我多次找到苏某,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但一直没有结果。”
曹新太说,他今年50岁,来自枞阳县农村,家中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较为困难。“年过七旬的母亲现在生病住院,急需医疗费用。如果还拿不到这笔被拖欠的工资,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与曹新太有着相同遭遇的还有工友王国秀。王国秀告诉记者,他今年48岁,被拖欠近30000元的工资。“我的家庭状况也不好,孩子上学,妻子治病都需要花钱。”
“工程建设期间,我们顶着烈日,汗流浃背,一砖一瓦地建设。到头来,血汗钱还被拖欠,让人十分寒心。”王国秀说:“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为我们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包工头有自己的“苦衷”
曹新太、王国秀为何拿不到被拖欠的工资呢?记者费了一番周折,找到了包工头苏某。苏某向记者介绍,他们所做的是大观区花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一部分,其中包括砌墙、建摊位、铺地砖等。“这项工程是由市商务局招标,安庆市日升王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建的。承包人为刘某,而我则是分包人。”
苏某说,他当时带着十五、六名农民工参与了这项工程建设。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刘某给他的工程款远远不够支付人员工资以及材料费。
苏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花亭农贸市场改造及装饰工程量结算明细表”。记者看到,这份明细表下方统计的工程款合计为568558.9元。“对方仅支付我320000多元,剩下的工程款一直未支付,其中包含人员工资。”苏某说。
记者注意到,这份工程量结算明细表没有其他责任方的签字或盖章,仅代表苏某单方面出具的材料。
苏某说,为了讨回工程款,他多次找到该项目承建方安庆市日升王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某,但一直没有效果。
“我记不清找了承建方多少次了,从年初到年中,从年中到年末,对方总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苏某说:“一开始,刘某还满口答应,表示尽快处理。后来,他态度越来越强硬,甚至以‘农贸市场尚未通过验收’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苏某表示,他也不愿意拖欠曹新太、王国秀等人的辛苦钱。“之前,为了尽快结清人员工资,我贷款了几万元垫付给他们。现在无能为力了。”
承建方:工程款存在着争议
12月25日下午,记者和包工头苏某一起来到大观区花亭农贸市场。苏某指着市场内的摊位台、地砖、门面房说:“这些都是我和曹新太、王国秀等农民工辛辛苦苦建设起来的。”
记者来到安庆市日升王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花亭市场管理办公室,但没有找到该公司法人刘某。办公室一名杨姓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工程改造前,苏某没有与承建方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现在双方在工程量以及工程款方面存在分歧,具体情况你(记者)还要找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解。”
有关部门:召集双方协商解决
记者随后来到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称,承建方支付给苏某的320000多元工程款中,一部分被苏某当做材料费用于购买建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得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我们在处理此事时,只能处理涉及被拖欠的农民工的工资部分。对于工程材料费被拖欠,在协商无果情况下,苏某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这名工作人员当着记者的面,拨通了安庆市日升王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任某的电话。
任某说,花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后尚未验收,工程量以及工程款具体数额还未确定。“我们公司不能根据苏某单方面提供的明细表支付工程款。据公司的统计,苏某所负责工程的总造价与他提出的总造价相差甚远。”
任某还说,花亭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原本可以得到政府部门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但由于农贸市场迟迟未验收,这项补助款一直没有发放。“对此,我们也很无奈。”
大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这名工作人员又联系了安庆市日升王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刘某。刘某说,他支付给苏某工程款不止是320000元,而是近400000元,农民工工资的那部分,已全部结清。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召集双方,通过面谈的方式,协商解决有争议事项。“同时,我们也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和证明材料,尽快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