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我市142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全年充电总量突破100万度,在去年同期5万度的基础上翻了20倍。根据《安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即日起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可进行补贴申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部署,推动安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去年我市出台《安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明确支持招大引强、研发创新,支持企业成长、推广应用、绿色出行和服务平台。
在绿色出行方面,对纳入全市统一充电智能服务监管平台管理的高压报装站点、低压接入站点和公交车专用站点公用充电桩,市财政分别按照0.6元/千瓦时、0.5元/千瓦时、0.4元/千瓦时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对用新能源汽车作为出租车投入运营,按照0.1元/公里·每车标准,据实际行驶里程(新能源驱动)给予运营单位补贴。去年11月底,配套细则出台,明确补贴申报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2月20日。个人消费者可于1月31日之前向安庆同安雄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18年度充电费用补贴,出租车等营运车辆向市交通局等部门进行申报。
据了解,充电费用补贴可长期惠及广大用户,但由于涉及面广,充电订单基数大,在很多城市都难以落实。我市提前规划布局,统一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并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所以可最大程度的惠及广大用户,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据悉,目前安庆同安雄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全面完成了后台调试,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直接通过平台,按照补贴标准给予用户充电费用减免,对于2018年已支付的充电费用,将通过后台数据核定后按照补贴标准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