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切实加大环境监察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该县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2018年分双随机抽查企业80家,抽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每月采取“暗查”和“零点行动”的办法进行突击检查,全年共立案查处155起环境违法行为,共计罚款590.8万元,查处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18起,其中112起查封扣押案件。县环境监察大队配备统一的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执法、电子归档、实时上传”,有效提高案件处理透明度。县环保局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通过开展信息共享与交办督办,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制度,实现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共同打击环境非法行为。去年以来,县环保局移交移送公安环境违法行为6件,检察院督办1件,申请法院执行13件。县环保局始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坚持客观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受理环境问题举报,去年全县共受理信访投诉件400件,包括12369举报热线339件、上级转办22件、来信来访19件、网络投诉20件,信访事项办结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