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历小年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1月26日—27日,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在集贤南路、吴越街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站,提醒市民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
26日上午10点钟,74岁的市民陈远志来到集贤南路的宣传站,向执法人员咨询禁限放的时间和区域等内容。“在限放区域内,除夕到正月初八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都是不可以放的,违规燃放将会依法依规查处。我们建议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方式过文明年。”城管执法人员耐心告知相关禁限放规定。
为持续巩固禁限放工作成效,市城管局执法支队除在城区设置宣传站,宣传禁限放规定外,还将重点加强巡查值守。“我们选择楼层尽可能高,视野尽可能开阔的地方,设置制高点,严密监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城管局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陆正平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