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桐城市公安局对赵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办理业务这一违法行为作出10天行政拘留,其它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其它部门侦办中。
2月15日14时许,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在办理一起车辆转移登记业务时,发现车主赵某提交的登记证书有异样,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其核实,细心的民警看出了端倪。
车主出示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在版本、打印字体、条形码特征方面与标准的登记证书明显不同,种种细节确定该登记证书系伪造。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赵某移交给辖区龙眠派出所处理。
经查,2019年2月13日,赵某通过电话联系,从外地以3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本伪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往车管所办理业务,没想到被民警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