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卢某某长年无证驾驶跑运输,虽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处理过,3月8日,他又无证驾驶车辆出现在沪渝高速怀宁收费站,被安庆高速交警查获。最终,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依法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当日下午3时许,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在沪渝高速怀宁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中,一辆D38133重型半挂牵引车/皖D7972挂重型自卸挂车准备驶出道口,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该车辆挂车后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要求驾驶员卢某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发现驾驶员卢某某竟表现得十分淡定,并没有犹豫一口报出“我没有驾驶证”。民警随即将车辆扣留并将卢某某带上警车做进一步询问调查。
在警车上,卢某某仍称自己没有驾驶证,而同车的司乘人员说他有驾驶证,民警一时难辨是非,遂通过警务通查询,卢某某系无证驾驶。交谈过程中,卢某某更是口出狂言,陈述自己已经无证驾驶多年,之前在河南、淮南等地都被交警查处过,都是缴纳罚款。鉴于驾驶员卢某某完全丧失安全意识,藐视法律法规,视公共安全于不顾,民警上报大队值班领导后,将驾驶员卢某某带至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针对卢某某长年无证驾驶且因无证驾驶多次处罚过仍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警方决定依法对其进行严厉的惩处,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事营运)、挂车后部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志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