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有11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截至目前,我市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总数达43家,数量居全省前列。
3月上旬,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文,公布2018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我市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榜上有名。其中,农业6家,林业2家,供销3家。
近年来,我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6718家,其中省级示范合作社99家;家庭农场总数5500个,其中省示范家庭农场17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