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晚,在桐城市新渡镇新安大桥南面,一小轿车撞倒一名行人后逃逸,致使该行人受伤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桐城交警全面排查,迅速找到肇事车辆,并最终促使肇事嫌疑人黄某于案发后第二天早上投案自首。经查,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月15日,桐城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黄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3月14日晚7时43分,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接报警称,在新渡镇新安大桥,一小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快速赶赴现场。现场位于206国道1183公里+600米处,伤者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头部与路牙地面处有一滩血迹,伤者周围散落着伤者的鞋和几块车辆碎片,但现场未发现肇事车辆。见伤者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民警迅速将伤者抬上警车,火速送往医院。
勘察完现场后,民警随即开展调查走访等工作。在查看了大量监控视频后,民警初步锁定一车号为皖HH***J的银灰色小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经网上查询,民警得知该车车主为黄某后,随即拨打其电话,准备让黄某到中队协助调查。但电话接通后,并非黄某本人所接,且接电话的人拒绝配合民警的调查询问。
四中队民警连夜会同辖区新渡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位于新渡镇西环路的黄某家中,未发现黄某本人。但在其家门口,民警发现停放着的皖HH***J银灰色车辆,该车右前大灯破损,右前挡风玻璃处破裂,右A柱凹陷。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拍照固定,并暂扣了该车辆。
当晚11时许,从桐城市人民医院传来不幸的消息,该伤者因抢救无效已死亡。四中队民警与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取得联系,将案情进行了汇报,将案件移交。听取汇报后,大队领导要求事故中队民警和四中队民警进一步加大调查、督促力度,务必早日将肇事嫌疑人缉拿归案。3月15日凌晨,民警再次来到黄某家中,但仍未发现黄某。民警对其家人详细讲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严重后果,让其家人劝说黄某尽快主动投案自首。
3月15日7时30分,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压力,黄某经过一夜的思想斗争,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四中队投案自首,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某被桐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