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切实做好祭祀场所服务接待、安全保障及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民政部门出台我市祭祀场所清明祭扫及禁限放工作方案,要求弘扬优秀殡葬文化,树立文明祭祀新风,保障群众祭祀安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清明期间,我市成立祭扫及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以市公墓管理处为工作中枢,设宣传组、禁限放组、治安组、消防组、交警组、医疗保障组和便民服务组,各组(队)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相对集中的特点,制定包括祭扫接待、人员疏导和突发事件处置应对等预案。各周六、周日为人车流量高峰日,每天上午7:30—11:30为高峰日的高峰时段。高峰时段紧盯车辆停放、交通疏导、人员拥挤踩踏、烟花爆竹禁限放、火灾防范等重点,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市公墓管理处将对陵园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祭扫观测点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高峰时段人流、车流量。
今年,我市将继续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文明殡葬新风,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扫,用鲜花替代祭供品寄托哀思,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禁止燃放鞭炮,积极营造禁限放工作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