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上午,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安庆市龙山路一处执行现场,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
该案经迎江区人民法院、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姚某、安庆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龙山路店返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位于安庆市龙山路东13栋三单元一层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2月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迎江区法院于2018年4月17日签发让房公告并张贴,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该院决定进行强制腾房清场。
由于执行现场位于闹市区,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行动前该院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对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作了周密部署。执行一开始,该院法警迅速拉起警戒线,疏离无关群众,确保交通畅通。清场服务人员强制打开门锁。执行干警在到场人员的见证下一一清点室内物品、登记造册,然后由搬运人员搬运至仓库存储。在更换房屋钥匙后,与申请执行人进行了交接,执行行动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