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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告别蛮荒时代


  “一个很久没聊的同学突然加你微信,别多想,她只是做代购了。”相信不少人都碰到过这则段子中的场景。如今,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日益提高,在常规销售渠道之外,依靠人力集中购买商品入境,通过微信、淘宝进行销售的代购群体非常活跃。伴随而来的各种购物纠纷也日益增多。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网络交易纳入监管范围,对消费者关心的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行为都做了详细规定。这意味着电子商务野蛮生长阶段即将结束,电子商务规范体系已经开始。

  电商告别蛮荒时代

  本报记者 江 玥

  网络购物

  投诉时有发生

  2018年12月20日,市民邓女士在淘宝上购买了一件卫衣,一个星期过去了,商家迟迟不发货。邓女士数次通过咨询客服,消息发出去了也显示已读,但客服始终没回音。等到今年1月3日,商家还是没发货,邓女士只好选择退货。

  如今,网购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互联网蓬勃发展,电商队伍不断壮大,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记者从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部门获悉,截至今年2月,在我市范围内,自然人淘宝店铺约有25600家,天猫企业店160家,京东企业店150家,1号店企业店146家,1688采购批发店1280家。此外,餐饮外卖类,美团入驻商家1430家,饿了么入驻商家490家。相应地,网络购物纠纷也频频发生。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接到360件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含疑似职业举报人)。

  2018年5月,有市民在属地为安庆经开区的某淘宝店铺购买奶粉后发生交易纠纷,遂向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部门投诉。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根据该经营者在淘宝平台上登记的信息,上门寻找未果。发现涉嫌虚假登记后,执法人员又致电该经营者告知法律法规,要求起协助调查,但该店家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最终,执法人员发函给淘宝平台,对该经营者店铺进行“下架”处理。

  2018年4月,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涉嫌虚假宣传、非法刷单的案件。岳西某保健品公司法人委托朋友对其在某电商平台的店铺进行页面设计,在食品描述方面涉及预防、治疗功能。此外,该法人为提升商业信誉,自2017年6月至12月,以服务费1000元每年的价格购买刷单软件服务器,模拟真实交易,形成虚假交易记录2000余单。经查该法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瞄准痛点

  给消费者撑腰

  伴随商品全球化进程,代购行业的规模日益庞大,并滋生了许多乱象,假货泛滥、泄露客户信息、推卸售后责任等问题层出不穷。同时,个人代购行为存在监管难的问题,尤其是在朋友圈。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部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直击消费者痛点,对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行为都做了详细规定。

  “《电子商务法》提出了很多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规定。”3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部门负责人李晶介绍说,现在,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炒信”“刷单”失信行为已被明令严禁,以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最高将处以50万元罚款;利用大数据“诱导消费”、“杀熟”行为被严禁,不能默认勾选,且必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搭售产品和服务选项。

  在电商法出台之前,个人开网店无须进行工商登记,很多电商经营几乎是零门槛,一直处于“裸奔”状态。如今,大部分个人卖家都将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并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截至目前,全市2019年新登记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已有280余家。

  市民焦女士从事东南亚代购已有三四年时间。定期都会飞往马来西来、泰国等地进购商品,虽然有一批固定客源,但是平时经常会遇到顾客询问货品来源、真假。“我是经营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对于顾客的担心,焦女士也能理解。

  今年《电商法》施行后,焦女士在城区某商业街租了一间门面,办理了市场主体登记,开始线上线下同时经营。“我的店现在‘有模有样’了,不用再担心顾客的质疑。”焦女士说,虽然经营成本提高了不少,但在行业大洗牌中,无资质的个人代购被淘汰出市场。从长远角度来看,这对自身和消费者都多了一层保障。

  “电子商务涉及到食品安全、快递行业、经济发展等众多方面,规模大,它的发展促进、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协作。《电商法》 的施行让整个电商市场有了行业规则,促使电子商务在规范制度下运行。”李晶解释道,一方面,《电商法》对消费者来说是保护法,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它赋予了电商经营者合法身份,从法律角度细化、定性了各类违法行为,促使经营者健康、规范成长发展。

  前后历经了五年、四审、三公开,《电商法》才正式落地,虽然这意味着中国电商行业从此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但不得不承认,这仍是规范行业发展迈出的第一步。

  “目前法律刚刚开始实施,一些细节确实还不够明确。”李晶坦言,《电商法》中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等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进行登记。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零星小额”究竟该如何界定,目前尚未明确。李晶认为,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定还需要与之配套的细则去支撑它,才能确保该法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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