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月,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即日起至6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5+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行动中的“1”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5”即非煤矿山领域(含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消防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N”即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其他油气输送管道、供水、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防洪工程设施、旅游、校园安全、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此次行动共分“三步走”,其中4月为集中自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阶段;5月为深化执法检查阶段;6月为巩固提升阶段。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监管执法不严格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