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6336元的案款,请你赶紧把我家属放出来吧”。4月15日下午,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被执行人方某的家属将案款转入宿松县人民法院账户,请求法官提前解除对方某的拘留措施。
2018年10月,家住汇口镇的方某在骑车的时候不慎撞了陈某,交通部门鉴定方某应承担主要责任。经宿松县人民法院判决,方某需赔付陈某各项损失共计6336元。判决生效后,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义务。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方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方某均拒收。于是,执行法官两次上门查找方某,但方某均不在家中。执行法官碰了壁仍然没有放弃,通过走访周边邻居,执行法官了解到方某一般晚上在家,于是决定选择一个晚上再次登门。
4月12日晚,执行干警一行驱车60余公里来到汇口镇,这已经是执行法官第三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抵达方某家的时候,方某正在家中吃晚饭。执行法官当面敦促方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方某态度蛮横,不仅拒绝法院传唤,甚至公然撕毁法律文书。鉴于方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方某被拘后,其家属慌了神,4月15日下午主动将案款交到法院。执行法官遂依法对方某解除拘留。
“我现在认识到我的错误了,以前我总拿不懂法作借口,在里面待了几天尝到了‘辣味’,我终于明白了不懂法也不是我不守法的理由”。走出拘留所大门的一刻,方某态度诚恳地向执行法官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