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宿松县孚玉镇龙井社区居民石某平(男,35岁)因酒后驾车冲卡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宿松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20日晚,宿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开展“净化社会风气 联勤整治酒驾”行动。交警二、五中队安排15名警力在城区将军山路段设立查缉点。晚9时许,民警正准备排查一辆二轮摩托车时,摩托车驾驶人石某平为逃避检查突然加速前行冲卡,将正在路面执勤的辅警唐某撞伤。摩托车驾驶人石某平被控制后酒精检测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4月21日,经宿松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辅警唐某伤情伤害程度为轻伤二级。摩托车驾驶人石某平因冲卡致交警辅警受伤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警方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