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中队民警在辖区查处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时,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速行驶且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警方及时消除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4时许,三中队民警在206国道吕亭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辆皖HR9S**号面包车因超速行驶被执勤民警拦下。在检查该车驾驶员证件时,驾驶员姚某神色慌张、言语闪烁。
在随后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车厢内装载大量烟花爆竹,同时姚某又不能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等相关证件。经核查,皖HR9S**号面包车为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事发时车厢内装有三十箱烟花爆竹,而该车并不具备运输危险品相关资格和要求,涉嫌非法运输危险品。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超速违法行进行了处罚。对其驾车涉嫌运输危险品的行为移交给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及时地消除了一起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