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对以徐某甲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徐某甲为非法抢占本地物流市场,纠集胡某甲、徐某乙、胡某乙等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多次采取威胁、拦车、别车、砸车玻璃等手段,阻止其他物流公司到高士、赛口等地从事物流业务,并多次以恐吓、盯梢等方式,强迫货主接受其物流公司业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期间,胡某甲因怀疑方某某与他人合伙做物流生意,以醉酒为由随意对其进行殴打,并指使胡某乙和周某持凶器殴打方某某。
检察机关认为,徐某甲、胡某甲、徐某乙、胡某乙等4人以威胁手段,多次强迫他人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该4名犯罪嫌疑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应认定为犯罪集团,徐某甲在犯罪集团中属首要分子。此外,胡某甲、胡某乙、周某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望江县检察院坚持严打严治方针,共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5个。在下一步工作中,该院将聚焦“办案”、“打伞”、“断财”等重点环节,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 周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