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双方当事人由最初争吵不休的“仇人”,在事故调解人员春风化雨调解下,最后双方由“仇人”结为了干亲,在当地传为一段佳话。
该案件发生于4月23日下午6时许,当事人殷某与钱某驾车发生相撞,事故造成钱某闭合性颅脑损伤(中型)、闭合性胸部损伤等伤情。由于钱某年龄较大伤情较重,双方一开始在医疗费用由谁支付问题上产生较大分歧,在后来的赔偿问题上双方更是互不相让,从而产生较大矛盾,一时无法自行达成协商。随后双方一起来到桐城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给予调解。调解委工作人员江文娟在认真了解到案情后,运用掌握娴熟的法律法规知识,以春风化雨的热情慢慢解开双方怨恨的心结。先是从双方自身违反法律规定谈起,让各自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再是以邻里乡亲的感情为纽带,让双方认识到金钱再好不如人情好;最后以六尺巷典故教育双方,让双方学习传承礼让精神。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的多次协商沟通之下,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过错,深刻检讨了以前的过错和所谓的不平心结,表示听从调解员的调解。
5月上旬,调解结束时,殷某将赔偿款当场给付了钱某。本以为普通的一起调解案件结束了,不曾想,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殷某俯下身去,对钱某深深鞠了一躬,笑呵呵地对钱某说“真的对不起,从今往后,您就把我当作您的干儿子。”只见钱某忙不迭地扶起殷某,连声说:“真是不碰不相识,虽说我受了伤,但捡了一个干儿子,也觉得值。”事故双方当事人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这场事故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