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阮怀海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在桐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代表参加旁听。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阮怀海在担任安庆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大观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0000元,其行为涉嫌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其中,被告人阮怀海自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王某某所送财物共计7.3万元,对王某某向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报案的案件在受理、立案、办案进度、挽回经济损失等方面予以关照,充当其“保护伞”。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整个庭审过程公正严谨,充分保障被告人质证、辩论、陈述等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