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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考招生政策出炉 特色招生、加分政策均有变化

   今年中考将于6月14日至6月16日举行。安庆一中龙山校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考生享受中考加分、今年市区中招录取批次调整为三个批次……5月22日,备受关注的《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有变化。

  【特色招生】

  安庆一中龙山校区今秋开始招生

  最受广大考生关注的安庆一中龙山校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具体为:安庆一中实行龙门校区(老校区)和龙山校区(新校区)同时招生,分两个招生代码填报志愿录取。龙门校区招收诚毅书院理科实验班130人,其中城区80人,县(市)50人;龙山校区招收诚毅书院科技实验班50人,面向县(市)学生。诚毅书院班招生方案经批准由安庆一中公布。

  另外,安庆二中东校区艺术类招生50人,其文化课成绩不得低于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安庆七中招收实验班40人,从高一到高三成建制组班培养;安庆市外国语学校出国班招生不超过30人。

  市教育体育局要求,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为,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今年安庆城区体育特长生依然采取分校分类招生:安庆一中、安庆二中招收田径类各8人,石化一中招收田径类4人、足球类4人、管弦乐特长生4人,安庆七中招收田径类4人和排球类12人,安庆十中招收足球类12人,安庆十一中招收篮球类8人。体育特长生均纳入统招计划。

  具有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初中毕业生,可与普通高中学校双向选择,直接录取,此项工作在体育专业测试前完成;具有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80%;不具有运动员资格证书参加体育特长生招生的初中毕业生,中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体育特长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和18日,测试时间为6月23日上午9点,若遇恶劣天气则顺延。

  【加分政策】

  比去年新增两项,个别加分项分值提高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中考加分项目和部分项目分值都有所变化。

  新增两项中考加分政策: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公安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因公牺牲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须由安庆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加分项目分值有调整的是: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8分投档,去年该对象是享受中考加5分。(须由安庆市军分区审定合格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办理)

  与去年保持一致的有5项,具体如下: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需提交户口簿和市侨办证明材料);侨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国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提交侨办证明,不包括侨属、台属、台眷)。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台办证明材料);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有民政部门签发的《烈士证》及能证明是烈士子女的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须有民族宗教局证明、户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须提供组织部门或本系统省级管理部门文件证明和户口簿)。

  通知规定,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不享受累计加分。

  【招生录取】

  市区中招录取批次比去年减少一个,分三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仅能填报一所高中,包括报考学校的统招(含定向)志愿,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长生在第一批次录取前录取;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含市示范高中、民办高中),设置A、B、C、D、E五个平行志愿。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体育特长生在第二批次录取前录取;第三批次:中职对口升学高考班,设置A、B两个志愿。

  【定向指标】

  80%招生计划定向分解到各初中学校

  每年中考招生,定向指标是广大家长和考生关注的中招政策之一。按照通知,今年市区省示范高中的定向指标分配和录取与去年政策保持一致。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按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到校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但须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未达到普高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所剩指标将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定向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在外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录取,由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设立报名点,并根据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标。现役军人子女中途转学的享受转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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