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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屏摄” 不文明

  5月19日,市民吴女士致电《安庆晚报》热线:我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发现有少数观众拿着手机进行“屏摄”。这不仅不文明,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吴女士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前几天,她在电影院看电影时,发现有少数观众进行“屏摄”。“他们用手机或相机对着屏幕上的影像,进行拍照和录制。这种行为不仅影像他人观看电影,而且还有可能触犯法律。”

  5月20日,记者在城区一家电影院观看电影《复仇者联盟4》。在观看电影的过程中,发现不时有观众拿出手机进行“屏摄”。当他们拿着手机拍摄时,手机屏幕发出的亮光影响后排观众观看。记者看到,有的拍摄者还打开闪光灯,刺眼的亮光,引来周围观众的反感。

  市民刘先生是一名影迷,对于“屏摄”这一现象,他之前并未注意过。刘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在观看《大侦探皮卡丘》时,拍摄了一小段视频并发送至朋友圈,为的是向好友推荐这部电影。

  市民何女士说,一些观众“屏摄”并不是为了传播,只是为了留以纪念。

  洪先生是人民路一家电影院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屏摄”作为一种不文明行为,只能靠观众自律,在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条文强制禁止,或者追究责任的方式。“电影院工作人员每间隔一段时间会到影厅内进行巡逻,一旦发现这种不文明行为,会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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