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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私设路障 占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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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商家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障碍物

  10月19日,市民秦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天柱山西路有不少公共停车位被临街商家占据,影响其他市民停车。

  秦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天柱山西路有不少公共停车位被临街商家用路障或一些物品占据,这给需要停车的市民带来困扰。“这里的停车位原本就很紧张,如果商家再将这些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其他人怎么停车?”

  当日下午,记者现场看到,这一路段确实有不少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着电动车、三轮车。此外,还有商家将路障、水桶放在停车位上。

  不少市民对这种做法表示反感。市民闫女士说,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并非商家所有。只要是公共停车位,市民都有权停放,商家无权私自占用。“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

  采访中,一家店铺经营者表示,在店门前设置路障是出于无奈。“一些车主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后,一停就是很长时间。一来自己店铺的顾客无法使用停车位;二来车辆遮挡门面,影响做生意。于是,我们就将店铺前的停车位以这种方式给占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方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

  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到市城管执法局。一名江姓工作人员表示,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人员也曾多次对私设路障进行了收缴。“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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