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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12315接受投诉举报咨询6494件 防疫用品投诉举报是热点

  1防控用品投诉举报咨询2599件

  2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303件

  3各类宾馆、酒店、婚宴退订退费问题投诉举报咨询297件

  3月1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获悉,1月24日至3月12日,该热线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494件,其中口罩等防疫用品投诉举报咨询是热点。

  购买进口口罩没有中文标识

  2月6日,家住迎江区的市民王先生投诉称,1月24日起,他在家附近某药房购买了140只进口口罩,每只售价14.5元。其中第一批购买的100只口罩寄往了外地老家,40只留着自家备用。

  “寄出去时急匆匆的,没有看清楚包装,等后来自己用的时候才发现,包装上只有外文,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王先生表示,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存,让消费者真伪难辨。于是他拨打了12315电话投诉,将购物小票作为维权依据。

  经调查,迎江区市场监管局龙狮所执法人员发现情况属实。该药房销售的口罩没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药房也无法提供口罩进货渠道的凭证。

  依据规定相关规定,最后该药房按3倍价格赔偿王先生共计6090元。

  龙狮所所长吴忠求提醒,疫情期间,口罩等防疫用品,经营者要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货时要向供货商索要进货凭证。

  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0%

  3月11日,市民饶女士致电12315投诉,称迎江区某药房售卖的某N95口罩18元/只,她共购买了30只。事后经对比,她认为该药房口罩售价过高,涉嫌恶意哄抬价格,要求执法人员介入调查。

  接诉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口罩进货票据后,确认该口罩进价为10.5元/只。

  由于口罩进销差价率超过了30%,根据2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措施》,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药房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药房按每只口罩5元退还饶女士差价。

  由于饶女士无法提供购物小票,无法证实购买的口罩数量,遂按照还未使用的17只口罩,退回差价共计85元。

  执法人员也借此提醒经营者,禁止恶意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消费者如遇违法违规行为,要尽可能保留付款记录、交易凭证等有效信息,及时拨打12315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酒店退订退费举报较多

  春节是婚宴、聚餐的高峰期,受疫情影响,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一些前期预定了婚庆用品、婚宴酒席的消费者在与商家协商退订时容易产生纠纷。

  1月30日,消费者郑先生投诉称春节前他在某婚庆公司定了一套价值14100元的婚庆产品。因疫情影响婚礼取消,婚庆公司却不积极退费也不提供服务,他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帮助。

  后经迎江区市场监管局建设所执法人员调解后,该婚庆公司已答应全额无条件退款,双方约定恢复正常上班后办理退订手续,目前郑先生已经收到了全额退款。

  据悉,从1月24日起至3月12日,安庆市12315热线共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6494件,已办结6118件,办结率达到94.2%。

  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防控用品投诉举报咨询2599件,主要反映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价格上涨及质量问题。二是各类宾馆、酒店、婚宴退订退费问题投诉举报咨询297件。三是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303件,大部分反映蔬菜、肉类等食品价格涨幅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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