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消息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及时消除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使用安全隐患,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监管服务职责和群众所需所盼,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连日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号、9号、11号通告中涉及的56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假冒化妆品及检出禁用物质的化妆品开展全面排查及清查。一是及时安排部署。迅速下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局对通告中涉及的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上门宣讲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自行下架、停售,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市场监管部门。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特殊化妆品市场检查,以商场超市、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机构为重点对象,加大对不合格和假冒化妆品排查力度。执法人员在排查中还检查了经营户进货台账明细、索证索票记录以及化妆品标识标签等,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登记制度,从正规渠道购进商品,不得销售无中文标签和假冒伪劣化妆品,从源头确保产品合法安全。四是强化《条例》宣贯引导。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宣贯,引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质量水平。
此次排查,是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之一,共检查市场主体252家。其中大型商超14家、小型超市51家、美容美发店75家、化妆品专营店53家、母婴专卖店59家,暂未发现通告公布的25批次不合格和31批次假冒化妆品和其他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为群众用妆安全保驾护航。(化妆品科 操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