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七类行为:
● 利用媒体等平台刊登、播发广告
● 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店招广告牌
● 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
● 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明示或暗示有考试命题人员等参与培训授课
● 利用科研单位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
● 含有提分、升学率等内容
安庆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从10月15日起至12月底,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校外培训广告突出问题,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本次行动将对为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教育培训的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七类行为:
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店招广告牌,一店多匾、店招广告牌与审批备案和实际培训业务不一致的广告;
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以及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含有“培优”“保过”“必中”等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以及教师资质、执教履历、机构实力、用户评价等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广告;
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内容的广告;
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含有学生考试排名、提分、升学率、获取奖学金、录取学校等情况,或者张贴高分、被名校录取学生照片等内容的广告等。
“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次全市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联合排查、集中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推进。各地将把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纳入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重点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作为切入点,着力构建校外培训广告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日常监管衔接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净化教育生态环境。(记者 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