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两年前在秀呔KTV买了一张价值199元可唱10次的尊享卡,上面明确标注,除节假日或特殊节日,每天下午均可使用,每次可唱4小时。李先生去年4月和12月共使用了两次,本月初他来到前台出示这张卡时,被告知暂时不能使用,得找老板签字之后才能用。第二天李先生找到该店老板,得知这张卡剩余次数只能减半使用。这让李先生不能接受。
图为李先生办理的尊享卡。
顾客:办理的尊享卡、会员卡消费受限
记者在李先生购买的199元尊享卡上见到,10次欢唱机会中李先生只使用了2次,并且标注有详细的消费时间。除此之外,整张卡并没有标注任何的使用期限等消费限制。“以前秀呔有两家店,分别是在华茂和汇峰广场两处,买的卡两店通用,后来汇峰广场那家秀呔改成了别的KTV,这张卡只能在华茂店使用,现在华茂店又减半使用,这简直是霸王条款。”李先生说,“华茂这家负责人说和以前汇峰不是一家,那为何会员卡可以两边通用?就算两家店不是一个负责人,既然是联手推出的服务,也应该承担这个责任,不能忽悠消费者。”
对于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位于华茂的秀呔KTV,中午11时,虽然还没有到营业时间,门口已经等待有四五个顾客,一位杨女士告诉记者说,其之前是在汇峰秀呔店办的会员卡,有两百多元的余额。现在拿到华茂秀呔使用时,被要求等值充值才能使用。“我当时就认为这不合理,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归市场监督管理所处理,那天还有其他朋友一起,只好充值了事了。”杨女士说。
商家:尊享卡消费群体太多,吃不消
原先的会员卡和尊享卡为何如今消费起来限制多多?对此,华茂秀呔KTV负责人方平贵解释说:“我是去年11月份盘下这家店的,与之前的法人办股权转让手续时,协议上写明只承接华茂的这家秀呔KTV。”方平贵说,在转让之前,他就在这家店工作,对这边的情况很了解。“2020年疫情之后,店内未消费的会员卡金额有50万元,但199元的尊享卡却没有具体的发售数字。这两年间,顾客拿尊享卡来消费,我们都承认。每天下午,包厢几乎都是满的。但这种低价卡仍然源源不断,这让我们有些吃不消,所以才决定,对于消费者剩余的次卡减半使用。”
而对于杨女士反映的情况,方平贵解释称,杨女士是在汇峰秀呔办的会员卡。“我们承接华茂这边店时,汇峰广场那边的秀呔已经关闭了,既然她找到我们,我当时也同意并给她开了包厢唱歌,但如果再用卡消费茶饮果盘,那我们就亏太多了,所以要求她等值充值后再消费。”方平贵说。
部门:华茂秀呔股权多次转让,汇峰秀呔已注销
华茂秀呔KTV对消费者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规?记者咨询了菱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该所工作人员钱黄志通过查询后告诉记者,华茂秀呔KTV当时登记的企业名称是安庆秀呔娱乐有限公司,现在的法人方平贵是2021年11月登记变更的,已经是第四任法人。对于华茂秀呔目前处理会员卡的方式,该所也曾接到过市民投诉,并进行过协调处理。
那么原汇峰秀呔与华茂秀呔之前是否是同一法人,钱黄志解释称,两家KTV分别属于两家市场监督管理所管理,所以无法查询。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花亭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冯学东查询后告诉记者,之前的汇峰秀呔注册企业名称是安庆全嘉乐练歌房,已经于2019年12月12日注销。现在的千家乐与汇峰秀呔没有承接转让关系,只是购买了原有的设备,因此不属于一家。
律师:主体不同,对应的债权债务也不同
原先的两家秀呔,一家转让、一家注销,那么如今华茂的这家秀呔是否应承担之前两家同步发售的会员卡和尊享卡的消费额度?记者咨询了皖宜律师事务所的汪琦律师。
汪琦认为,汇峰广场的秀呔是安庆全嘉乐练歌房所开(经查询,企业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且该企业已注销),华茂的秀呔公司全称是安庆秀呔娱乐有限公司(虽经多次股权转让,但企业仍存续)。因为法人是一种拟制的人格,因此,在主体上,这两家属于不同的主体。
如果李先生的这张199元卡是在华茂这家公司购买,因公司并未注销,和李先生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他们之间也是一种合同之债,与李先生形成合同关系的秀呔与李先生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法律规定,权利可以转让,但需要通知对方,而义务不可以转让,除非得到权利人的同意。因此,即使秀呔的现任股东在股权转让时与前任股东约定了债务的承担,但这是他们的内部约定,虽合法有效,但仅能约束他们,不可以对抗第三人。售卡给李先生的这家秀呔公司仍应继续履行与李先生之间的合同约定,也就是原售卡时的约定。如果售卡给李先生的是汇峰这家秀呔,因公司已注销,但是并未有证据显示该公司在注销前依法进行了清算程序。经查询该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仅一位自然人股东,因此,股东个人应对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哪种法律关系,均可以先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通过诉讼解决。”汪琦表示,“虽然疫情导致各行各业出现了不少的困难,但是前段时间江苏南京一位水果店老板陈伟打三份工还债,于年前退还所有会员卡的事迹,引起媒体争相报道和网友热议,其实这也说明了,诚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
(全媒体记者 方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