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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反馈渠道 明确交办处置、办结销号等程序 企业诉求件件“有着落”

 ◆3个工作日内下发企业诉求交办单,原则上10日内回复办理情况。

  ◆企业诉求无法办结销号又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诉求承办单位进行挂牌督办。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怎么办?5月20日,安庆市创建一流“满宜办”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庆市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企业诉求反馈渠道,交办处置、办结销号等程序,进一步提升企业诉求办理质效,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根据暂行办法,企业可以向市领导及市直部门提出诉求,也可以利用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12345便民服务热线、企业服务专窗(专区)等渠道反映诉求,所有诉求汇总到市企业服务中心。

  市企业服务中心对汇总收集的企业诉求进行分类、甄别、研判,合理合法的事项采取分办交办或直接回复;须通过诉讼、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等,分转或直接引导至相关负责单位办理。

  对企业诉求的交办处置程序是什么?多长时间能办结销号?暂行办法指出,市企业服务中心在收到企业诉求后3个工作日内下发企业诉求交办单,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承办单位在收到交办单后,原则上10日内向市企业服务中心回复办理情况。

  因客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办结或无法办结的,承办单位需说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延期。无特殊情况延期申请不得超过2次。原则上所有问题3个月内办结。未办结的,须每10天向市企业服务中心报送办理进展。

  对企业诉求涉及职责边界交叉重叠的或需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由市企业服务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市企业服务中心提出建议报有关市领导签批或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按签批或专题会议意见办理。由市企业服务中心定期梳理重难点问题或“一类”问题,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商后,由分管市领导领衔推动。

  如何确保企业诉求办理质效?暂行办法指出,企业诉求办结后,将对承办单位开展企业满意度测评,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进行评价。对办结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的,给予及时销号、归档;对办结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企业满意或基本满意。

  企业诉求无法办结销号又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诉求承办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分蓝牌、黄牌、红牌三个等级。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且未提出延期申请,或办理结果无实质性成效,对承办单位出示蓝牌提醒;无正当理由拒不办理职责范围内交办事项的,或已被蓝牌提醒但办理情况仍未改善的,对承办单位出示黄牌警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已被黄牌警告但办理情况仍不符合要求的,对承办单位出示红牌,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江玉娣 实习生 黄定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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