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一起冒名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案件的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成功化解错误婚姻登记背后的行政争议。
2022年4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到民政局摸排发现一起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案件线索,遂立即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和原始登记材料,并依法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
当事人侯某某2016年才办理户籍登记及领取身份证件,2009年同另一当事人江某某相识后,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使用他人提供的含有胡某某真实信息的假身份证,与江某某于2010年2月1日到宜秀区民政局申请办理婚姻登记,该局受技术限制,无法核实侯某某真实身份,为持胡某某身份证件的侯某某与江某某办理了婚姻登记,并颁发含有侯某某与江某某结婚照片及胡某某与江某某婚姻登记信息的结婚证。
2021年3月,由于子女上学以及其他生活上各种不便,江某某、侯某某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重新办理婚姻登记,但是因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事由,民政部门无法撤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已超过自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5年的诉讼时效,法院依法无权受理案件。江某某、胡某某均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民政部门对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5月27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查明的事实和听证意见,依法向区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侯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胡某某名义与江某某进行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宜秀区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报告,当日,安徽省民政厅撤销了江某某与胡某某的婚姻登记。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余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