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弥陀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当事人在境外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许某在太湖,被告周某是太湖人,但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柬埔寨,且受疫情影响回国困难。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件后迅速查阅案件情况,并联系原告许某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原来原、被告在2000年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2002年领取结婚证,2003年举办婚礼,婚后生育两子女。由于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感情不好,性格不和经常吵架,被告常年在外,夫妻之间缺乏沟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取得了被告的联系方式,添加了被告的微信,和被告沟通后,确认双方都同意离婚,子女、财产等问题协商一致后,便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签字确认,但被告签字确认后,一直都无法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调解协议原件寄回国内。为解决这一困境,承办法官想到了网上调解,经过与原、被告沟通后,都同意进行网上调解,随后,承办法官将网上开庭操作步骤分别向原、被告进行指导。最终,半个小时不到就顺利完成了案件的网上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网上开庭调解可以有效地提高司法效率,给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网上调解”已成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常态。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