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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聚焦“一老一小”两个重点群体 完善社区养老和普惠托育服务保障

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园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兴建一批养老综合体和康养小镇……8月19日,安庆印发《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暨“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按照方案,安庆将围绕推进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持续提升居家社区服务品质,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大力推动用品服务产业升级等方面,实施多项重点任务。

  推进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方面,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功能,重点为空巢、留守、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同步实施普惠养老、普惠托育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财政补贴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园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3-6岁儿童入园需求基础上,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

  持续提升居家社区服务品质方面,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底改造不少于1000户;加快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增加家庭适老助老呼救系统。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今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老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到2025年底基本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同时,实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计划,对照顾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每年至少提供1次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组织农村留守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农村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明确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

  深入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方面,创办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护理院等康复护理专业服务机构,支持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同时,发展以“康养、田园、文旅”为一体的“康养安庆”特色模式,兴建一批集生活居住、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综合体和一批富有特色的康养小镇。

  大力推动用品服务产业升级方面,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互联网+托育服务”,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推动健康咨询、紧急救护、物品代购等智慧养老服务。将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对创建中达到省级示范标准的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从省级拨付的奖补资金中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方案明确要求,到2023年底,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公办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全市每年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实现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1000张,普惠养老价格不高于同等情况市场化养老价格的70%,社会化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达50%。同步开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创建,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逐步实现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城区全覆盖,基本实现全市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

  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230家,床位3613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9561张,占比54.13%。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来,目前,全市已建成县区级养老服务中心11家、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148家、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184家、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站1074家,三级中心总体覆盖率达83%。老年人文化建设场所不断增加,城乡社区普遍建立老年人健身活动站点和体育团队。全市注册备案的托育机构50家,可提供托位11636个。

 

(全媒体记者 白萍 通讯员 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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