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3月27日讯 近日,巢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巢湖市关于依法关闭非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工作方案》,依法加强对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的安全管理。
据了解,巢湖市根据这一方案要求,确定关闭的对象分别为:无证非法生产的;关闭后又非法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生产或明停暗开、停而不整的;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去年年底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被市政府列为禁采区域的。凡属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矿山,均要依法实施关闭。同时明确对以上几种必须关闭的矿山,由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部门分别注销或吊销“三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二证”,对余存火工品进行清理;电力部门停止供电,拆除矿区生产用电设施,有关部门切断矿区通讯、供水设施;井下矿山井筒闭毁、填实,井口场地要平整;从业人员全部遣散。
为加大对非法开采矿山的关闭力度,巢湖市安全部门还要求各地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该关闭的矿山坚决予以关闭;对关闭工作不力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关闭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将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柯杨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