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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

作者:徐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5-28 8:44:46         低保对象、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已被纳入我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范围。这一民生工程将在年内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在迎江区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我市已决定全面实施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并纳入年初颁布的20项民生工程之一。据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制定完善中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在对救助对象进行明确规定的同时,已将恶性肿瘤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型肝炎及并发症、艾滋病、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等纳入救助病种范围。
     据悉,对农村五保户,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将免缴个人负担的参保资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病患者,在按规定享受医疗补偿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过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再给予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
     我市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坚持公示制度,并鼓励和支持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在资金筹集和管理上,我市将通过市财政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方法解决。原则上,当年筹集的救助资金将全部支出,并做到“量入为出,年度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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