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5-23 9:28:26
“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逐步解决城镇双困家庭住房问题。”这是今年两会上,市政府决定年内实施的20项民生工程之一。近日,市政府就此拿出具体措施,出台了《关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的意见》,今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对象将享受到住房租赁补贴。
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最低收入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家庭成员2人(含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至少有一人取得5年(含5年)以上市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内居住;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不含8平方米);有《安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且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6个月以上。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为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3元给予补贴。其中:无住房的按全额计发;有住房未达面积标准的按差额计发。今后,保障标准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适当调整。租赁补贴金将按月直接划拨到补贴对象银行储蓄卡,补贴对象持银行卡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可以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请,如实申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受理部门将对申请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以保证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