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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有重大调整

作者:杨胜花,徐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4-5 8:58:05        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有重大突破。1999年以前的“老工伤”人员,将于今年6月1日起,被一次性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享受应有的保险待遇。
    本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保险制度调整的范围是指,所有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在破产、改制清算时,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算,并优先拨付历史欠费和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的参保单位。享受对象是指,1999年以前发生工伤事故致残职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且已经市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审批认定的“老工伤”。
   为进一步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市劳动保障局已于4月2日发出《关于将参保以前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对1999年应参加工伤保险但未按时参加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以及“老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医药费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据悉,我市城区是2000年开始实施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随着《通知》的实施,在进一步保护工伤职工权益的同时,也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安庆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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