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培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3-23 10:37:22
3月22日上午,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我市自5月1日起全面施行日前通过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燃油助力车将在3年内彻底退出市场,具体退出时间,市公安局将制定相关规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据介绍,《规定》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车主申请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规定》还要求,搭载电动自行车的只能是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对于燃油助力车这一争议很大的车种,此次《规定》也有明确要求:5月1日前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可以在《规定》实施之日起60日内凭有效购买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方可上道路行驶;如果5月1日之后(含5月1日)购买的,将不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限由市政府确定,但最长不能超过3年。据悉,我市目前拥有燃油助力车和电动自行车数万辆,仅燃油助力车就有数千辆。对电动自行车和燃油助力车的管理,特别是对燃油助力车采取逐步退出市场和道路的办法,有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
又讯5月1日开始实行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还规定,小车号牌可以进行公开拍卖,但公开拍卖的号牌数量不得超过小车号牌总量的10%,拍卖号牌的资金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其它小车号牌采取计算选号的方式发放。据了解,我市已在去年5月1日就开始计算机选号的办法(六选一)。
目前,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正对照《规定》要求,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报市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