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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金“七一”发放

作者:徐侃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3-23 9:55:04    编者按:朱读稳市长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出要结合安庆实际,集中财力,实施好二十项民生工程。这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本报为此特推出《扎实推进二十项民生工程》专栏,将对这二十项民生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进行报道。       实施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确保7月1日养老金发放到位。这是市政府今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20项民生工程之一。3月21日,记者来到正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菱北社居委,就失地农民的知晓率、关注度、满意度,以及整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采访。
    62岁的张祖德与记者的交谈始终是在欢笑声中进行的。他说,春节过后,就按社居委通知要求逐项办理了登记手续,就等7月1日拿钱了!他还主动告诉记者,再过两年妻子也将与他一样,能享受到由政府统一发放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了!
    36岁的吴柏春在接受采访时说,土地被征后一直在外打工,所获收入贴补家用,日子明显好于被征地以前。现在父母双双都能在政策内享受到即将发放的养老金,老人们当然很高兴。同时,这一惠民政策也为年轻人减轻了家庭压力,消除了后顾之忧。
    从1992年起,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在依法征用土地的同时,世代劳作的农民也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据市劳动保障部门调查统计,截至去年底,仅市区范围内失地农民人数已达7.19万人,其中,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达1.28万人。就业技能、文化程度低是他们普遍的特点。以市开发区为例,辖内现有失地农民3万余人,涉及22个社居委和村民组。其中,弱势群体占25%左右,60岁以上男性、55岁以上女性有近5000人。
   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2006年10月21日,市政府出台了《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自1992年1月1日起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耕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及以上人员,全部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并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建立每人每月最低领取基础养老金100元制度。在该项工作被列入今年20项惠民工程的同时,市政府公开承诺,从今年7月1日起发放到位。
   为将好事办实,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开发区从今年2月1日起,在菱北社居委开展全面试点工作。目前,该社居委已在宣传、发动基础上,基本完成了登记造册任务,进入初步审查阶段,即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迎江、大观、宜秀3区,该项工作也已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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