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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成农民“保护伞”

作者:胡树青,汪迎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3-27 9:16:57      三月里的乡村春风拂面,这些天,宜秀区白泽湖乡高塘村低保户李加圣显得神清气爽,他已从去年那场大病的阴影中走出来了。更令他高兴的是,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又提高了,这对家庭困难且有病在身的他无疑是个福音。
  李加圣患有右大隐静脉曲张,家庭困难的他一直连拖带扛。去年8月,他的病情突然加重,腿部出血不止。后来,乡卫生院的医生为他成功进行了手术,病情终于得到有效控制。出院时,2020元的医疗费他只需支付1025元,其余的属于新农合补偿部分,由乡卫生院与区卫生局结算。李加圣告诉记者:“今年新农合的补偿标准又要提高,像我这样的农民更能看得起病了。”
  记者近日在宜秀区白泽湖乡等乡镇采访,不少像李加圣这样的村民对当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赞赏有加。一些村民还说:“现在农民不仅看病的补偿标准提高了,而且看病也比以前方便多了,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逐步改善、医疗水平大有提高,一般常见病不出乡镇就能医治,新农合让我们得到了更多实惠。”
  据了解,去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宜秀区参合农民19395人次,该区全年共发放各类补偿金 487.26万元,有11人获取2万元封顶补偿,全区住院病人平均补偿率为24.22%。今年宜秀区又全面上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由2007年的每人每年50元调整为100元,新农合补助标准由原人均补助40元提高到80元。今年起,该区参合农民的住院封顶线也由去年的2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设立保底补偿标准为30%。
  “今年起全面上调筹资水平,并在保证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这将进一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宜秀区卫生局的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今后,对于农村低保户等特殊救助对象,其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的补偿比例还可在一般人群的基础上再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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