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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房款能全额退还吗?

作者:李大永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23 10:55:02      读者林先生:我是潜山县源潭镇人,2008年3月与源潭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购房合同,房款分两次缴纳,预付款6万元已交,其余5万多元房款需要在2009年元月1日之前付清。期间,因为我的家庭经济情况出现问题,没有能力继续缴纳房款,请问我已缴纳的预付款能够得到全额退还吗?
  潜山县源潭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刘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林先生放弃购买房屋,预付款可以得到退还,但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具体情况依照合同执行,但需要当事人到房产公司办理。
  市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林先生的预付款理应得到退还,但是应该按照合同办理,是否有违约金也要看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
  据悉,林先生的购房合同上注明(1)乙方(林先生)如不能交清尾款,将从交款期限的第二日起,加收尾欠款的万分之三,直到乙方缴清尾欠款为止;(2)乙方交款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超过一个月不能缴清余款,将取消乙方的订购资格,甲方有权出售房屋,并在乙方预付房款中扣除一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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