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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促进住房消费新举措出台

   在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中,对促进住房消费推出了新举措,旨在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市政府决定从本月起,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6万元提高到3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鼓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自住住房。二是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经济适用房、已购公有住房、普通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交易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按现行政策标准减半征收。三是在市区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购房款的个人,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人所缴纳交易契税全额补助。
  为尽快推进安居工程建设,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廉租房制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规范发展经济 适用住房,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进一步推进城市旧住宅区改造。编制和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房改造规划和计划,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危旧小区改造一律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建立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障消费者利益。严格执行房地产销售“一价清”等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开发项目开工手续时,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可延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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