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陈先生:我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对方有房产证,但我在过户时说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是为什么?该如何缴纳?
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市的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的,而划拨的土地必须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一旦拆迁安置房被过户,受让方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该局交易部的工作人员表示,陈先生如果想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携带房屋转让协议、房产证(过户到他名下)、身份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原房屋拆迁协议(有增购面积还需要提供增购发票)等资料到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申办。土地出让金是根据国家有关部门2004年120号文件规定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