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3年多的艰难争议过程,我市“天柱山”商标被抢注事件终于画上了一个较为圆满的句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期最终裁定,将福建长泰天柱山兄弟渡假有限公司抢注的“天柱山”旅游商标予以撤销。今后,我市相关旅游企业完全可以正当使用“天柱山”这一知名旅游品牌,而不存在侵犯商标专用权问题。“天柱山”商标遭抢注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此事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这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思考?记者进行了走访。
[晴天霹雳]
“天柱山”被告侵权
2005年4月,市工商局突然接到福建长泰天柱山兄弟渡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泰公司”)的投诉函,内容称:“天柱山”作为旅游服务类商标已被该公司申请注册,天柱山风景区以“天柱山”为商标的旅游服务项目已经构成了对其公司的侵权。该公司要求使用“天柱山”商标的企业停止继续使用,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原来,2002年7月15日,福建长泰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天柱山”旅游服务类商标(第39类商标),并于2004年2月21日被核准商标申请。
“天柱山”旅游商标被抢注事件在我省掀起轩然大波。作为安徽省著名风景名胜区,天柱山早在1982年就与长城、黄山、九华山等著名景点一起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现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但由于商标意识淡薄,天柱山竟然一直未申请商标注册。
[痛心不已]
网上叫卖“天柱山”商标
苦心经营20多年的天柱山竟被别人抢注商标,这让省市业内人士忧心忡忡。该商标一旦被抢走,这也意味着天柱山多年精心打造的金字招牌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而且对该景区今后的发展极为不利。更令人气愤的是,福建长泰公司在注册“天柱山”商标后并没有使用,而是公然以100万元价格在网上叫卖。
由于福建长泰公司注册的“天柱山”商标在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间未有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天柱山景区错过了夺回商标的最佳时机,只能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这个过程就相当曲折复杂。
2005年8月,天柱山管委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要求依法撤销被福建长泰公司抢注的 “天柱山”商标。
[全力以赴]
积极争取商标回归
“天柱山”商标被抢注事件引起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工商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场夺回“天柱山”金字招牌的大战就此拉开序幕。
省政府和省工商局就此事专门行文至国家工商总局,请求尽快审理“天柱山”旅游商标争议案,争取早日将该商标留在安庆,以促进皖西南地区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
在2005年8月提起争议后,天柱山管委会又于2007年6月12日以新的理由再次提出争议申请。最终,此案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重视,作为特例提前审理。
天柱山管委会在2005年8月份提交的撤销申请中提出,申请人及下属的“安徽天柱山旅行社”、“安徽天柱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精心使用培育“天柱山”旅游服务业商标品牌,对“天柱山”(第39类观光旅游等)拥有无可争议的使用在先权利。申请人对“天柱山”商标宣传投入了大量物力、财力,致使“天柱山”商标拥有巨大影响力和美誉度。福建长泰公司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申请人在先使用并具有相当影响的“天柱山”商标,损害了申请人及下属旅行社、公司的权利。
福建长泰公司则认为,争议商标系经合法程序注册的商标,且具有显著的独特性等特征。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安徽天柱山具有较高知名度,且该理由并非撤销商标的法定情形。
[尘埃落定]
“金字招牌”终抢回
“天柱山”商标的争议案同样引起了国家商标总局的高度重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专门派员来潜山县进行调研。巡视员指出,虽然我国实行的是商标注册在先的原则,但对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抢注行为,商评委将依法办理,严厉打击此类侵权行为,保护在先使用人的权利。其表示非常支持天柱山旅游商标物归原主。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近期经审理查明,根据天柱山管委会提交的证据材料,可以认定“天柱山”是位于安徽省潜山县的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的名称,经过当地有关单位二十多年的开发建设,安徽“天柱山”风景区已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该委员会还认为,“天柱山”作为我国安徽省著名旅游风景区的名称,属于公共资源,在第39类观光旅游等服务项目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应由某一个市场主体作为商标注册独占。长泰公司将该名称在第39类观光旅游等服务项目上注册,并有基于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妨碍景区所在地企业合理使用的行为。争议商标注册应予撤销。基于上述等认定理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长泰公司所注册的“天柱山”商标。
----------相关链接---------
我市去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400余件
2008年,市工商部门把发展注册商标,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年来,我市工商人员深入企业宣传商标法律知识,积极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指导他们通过便捷有效的渠道申请注册商标。通过一年的宣传帮扶,去年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达到400余件,商标注册申请形势喜人。
去年我市商标发展有几大特色,其中之一就是农产品商标申请量有较大增幅。“一所一标”工作是今年商标监管工作的一件大事。按照“抓好一件农产品商标,带动一片农业经济发展,富裕一方农民兄弟”的工作思路,各工商所均建立了“一所一标”工作联系点,大力帮扶农产品注册和著名商标认定,广大农业企业和农户从中尝到了“甜头”。
作为农业大市,实现地理标志零的突破一直是我市商标领域的一大愿望,去年终于成功实现。桐城市的“桐城水芹”和岳西县的“岳西翠兰”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结束了我市没有地理标志的历史。另外,我市“atg”商标和“金星”商标也于去年被司法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去年以来,工商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推荐和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有34件商标被认定为安庆市著名商标,25件商标被推荐申报省著名商标(目前正在认定中)。截至目前,我市商标申请、注册总量达5800件左右,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安徽省著名商标59件,安庆市著名商标94件。
记者手记
“天柱山”商标事件
给我们带来深刻思考
“天柱山”商标历时3年多,最终被夺回,这让省市业界人士长舒了一口气,但该事件也给我们带来了深刻思考。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指“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的文字、图形、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商标注册后受法律保护。在现实生活中,商标尤其是品牌商标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其自身含义,成为一个企业形象、企业发展的标志。
去年10月份,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家华在省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时就透露,我省已成为被抢注商标的重灾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一些著名商标、特色农产品和旅游景区已有数千件商标被省内外有关企业和他人抢注。黄家华特别强调,我省不仅中小企业,甚至包括大型企业都迫切需要增强商标保护意识。
近年来,在企业自身努力和工商部门的大力帮扶下,我市涌现出一大批省、市著名商标,为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工商局商标科曾经对我市一些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大多数企业负责人认为,品牌商标的认定,拓展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维护品牌形象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同时消费市场的信任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综合实力得到增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得到明显提升。
但不可讳言,我市目前不少企业商标意识并不强,也存在一定的误区。“什么是品牌,我认为商标就是品牌!”市工商局商标科周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她告诉记者,目前我市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了品牌的力量,并采取各种措施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知名度,但不少企业在打造品牌战略的同时却忽视了商标的重要性。“例如宜秀区一家纺织企业和市区一家食品企业都发展的很好,但他们目前都还没有注册商标,一旦商标被人抢注,后果将会非常严重,”周科长说。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我市一些企业认为只有做到一定规模时才会考虑注册商标,这种误区恰恰是相较发达地区企业的理念差距。“好酒也要靠吆喝”,发达地区企业的宣传与产品开发齐头并进,甚至先做“吆喝”后做产品;而我市不少企业只做产品不做宣传,显得非常“低调”。
“有些企业虽然注册了商标,但管理意识不强,”周科长说,“只注册了商标,而不去充分挖掘产品内涵和进行宣传,提升产品质量,同样实现不了打造品牌的效果。” 她认为,企业要想做大做强,就一定要有注册商标,同时在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并集中一点发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