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新政策自去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半年时间内,我市市区已有近500名在校学生意外伤害费用得以报销,由居民医保基金累计支付40余万元。
我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去年作出调整后,其中学生医保也更享实惠。按照我市有关医保政策的规定,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80元以上部分,意外伤害在校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100%的比例支付;意外伤害非在校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门诊一个年度内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日前,家住市罗岭社居委的徐同学非在校期间发生了意外伤害,造成腰椎骨折,共花去医疗费4.5万元,除自费项目外,按照75%的报销比例,个人仅支付了不足8000元。徐同学的父母不禁感慨地说:“真没想到区区20元的保费能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多亏孩子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