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宁县公岭镇的丁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1995年沪蓉高速安庆段怀宁建设指挥部征用该镇联合村丰收组的土地,根据2008年1月实行的《怀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丰收组的村民应该享受的政策保障却至今得不到落实,这让该组100多位村民焦急万分。
丁先生说,1995年沪蓉高速安庆段怀宁建设指挥部征用原泗州村土地105.54亩,其中包括丰收组耕地7.6亩。2008年11月10日,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公岭管理所对此出具了书面证明。
记者手中拿到的一本《怀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2008年4月)宣传手册显示,该政策的保障对象和范围是,自1996年1月1日起,该县建制镇规划区内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业人口或本县建制镇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土地征收或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且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在册农业人口,均列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
丁先生说,关键就在这“0.3亩”上,丰收组实有土地35.04亩,此外在1995年3月10日租种村里8.02亩林场农田,去年村里已经收回,但有关部门在计算土地面积的时候并没有排除在外。此外,村民丁振昆为1995年10月7日出生,因大队忘记帮其上户口,上学时才发现没有户口,于2002年9月3日入户,公岭派出所为此出具了证明,但是怀宁县社保部门不承认。就因为土地面积和这一个人的关系,导致丰收组的村民享受不到县里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
5月27日,记者联系了怀宁县农村社会保险局,一位姓叶的工作人员说,联合村丰收组的事情“卡”在了“人员不确定”上,关键是看公岭镇政府怎么解决。记者获悉,怀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资金是县里拨付一部分,镇里“配套”一部分。
记者在公岭镇财政所采访时,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岭镇的农业税都是由他经办的,在农业税取消之前,他的印象里并没有丁先生所说的8.02亩林场农田以泗州村的名义缴纳农业税,因此不能确定这8.02亩土地是村里的还是组里的。记者又拨打公岭镇分管民政的江副镇长的手机,但手机处于关机状态。